律师专项法律服务
收费标准(参考)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
按件收费参考
01
无财产争议案件:6000-100000元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10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02
法律文书:1000-5000元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1000-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03
律师见证:2000-10000元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04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1000-20000元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0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05
律师调查/商务谈判/磋商谈判:3-5000元起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06
代办公证:1500-5000元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
按标的额收费参考
0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10%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7%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0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0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04
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0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3
刑事案件收费参考
01
一审阶段
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10000-30000元人民币;
② 审查起诉阶段: 10000-20000元人民币;
③ 审判阶段:10000-50000元人民币;
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10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0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0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计时收费参考
01
计时收费:300-5000元/小时
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所列法律服务(以下简称诉讼类法律服务)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时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所列以外法律服务采用计时收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的标准和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有效工作时间是指律师事务所指定的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所耗费的工作时间。
承办法律服务时,下列时间属于有效工作时间:
(一)承办律师应委托人要求进行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代理工作所耗费的时间;
(二)承办律师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及其他机构要求围绕委托事项进行的代理工作所耗费的时间;
(三)承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及要求、解答委托人提出的问题、与委托人研究交换对委托事项的看法、向委托人通报工作进展等工作所耗费的时间;
(四)承办律师查阅有关资料、法规、研讨委托事项的时间;
(五)承办律师围绕委托事项进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代理工作所耗费的时间。
4
风险代理收费
01
民事案件风险代理
02
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等其他案件风险代理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不应约定风险代理,不得附条件;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民事赔偿可能仍属于刑事代理范围;律师如收取委托人实物代替律师费应明确具体。
不得在风险代理合同中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上诉、撤诉、调解、和解等诉讼权利,或者对当事人行使上述权利设置惩罚性赔偿等不合理条件。
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应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合同,并在风险代理合同中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当事人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并就当事人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达成的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进行提示。
5
其他非诉服务
01
预约咨询:300/小时起
预约律师当面咨询,每次300元/小时起计;
电话联系律师咨询,每次200元/小时起计
02
企业法律顾问:30000元/年起
受聘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工作,指派一名律师负责处理一般的诉讼活动由该律师代理,涉及到的重大诉讼、仲裁和疑难案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优惠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
03
企业法务外包:20000元/年起
企业将与法律相关的所有事务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合理处理的一种合作方式。
6
其他说明
01
其他费用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应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等。
02
收费规范
建立律师业务统一登记编码制度,加快推进律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数据采集,按照统一规则对律师事务所受理的案件进行编号,做到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收费票据一一对应,杜绝私自收案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 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